一、房产份额变更后产权登记时间?
买卖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要在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电梯产权怎么变更?
电梯的归属有两个概念,一是产权单位,对小区来讲,这肯定是全体业主。
二是使用单位,是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小区交付前,由开发单位检测验收并注册登记,当时业主还未入住,所以产权单位显示为开发商,当小区交付后,应该及时变更为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没关系。至于使用单位,建议变更为物业管理企业,因为小区交付后是由物业代为管理电梯的。三、住宅产权变更后电费需要过户吗?
:房产过户后,水电费也是要过户的,主要就是卖家的水电以及燃气卡过户给买方,更改为买方的名字,通常也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去到水电公司办理。
1、水费过户:
一户一表的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的自来水公司办理过户。需要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需要办理银行代扣水费业务还需要带银行卡或存折,不需要原房主的资料。
不是一户一表的住房,需到居委会或物业,办理更名手续,有的需要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拖欠物业费房屋可以过户吗?
拖欠物业费不影响过户。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在旧的相关规定中,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在房屋转移和抵押登记环节将受到一定限制。但经审议,此条款被删除。此次,经表决通过的新规中,包括业主权利义务与业委会职责、业委会换届改选时的资料移交等内容都做了修改或增加。今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纠纷,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而业主有逾期不交物业费行为的,业委会也须承担督促其交纳的责任。 另外,新规最终也采纳了审议时常委会委员关于“欠交物业服务费救助机制”的相关建议,即增加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物业服务费欠交纠纷。 具体的物业费收取包括哪些: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五、关于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文章?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当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物业费等义务时,物业公司会采取堵门、停水、停电等非法手段。其实,这样不可取,维权还得依法进行。近日,驻马店市新蔡法院就审理并执结了一起业主拖欠多年物业费的案件,新蔡某物业服务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9年,杨某某与新蔡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此后该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了服务义务,杨某某也交纳了截止到2014年的物业费。关于2015年之后的物业费,虽经该物业公司多次催促,但杨某某始终无动于衷。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依法提诉讼。经审理,法院判令杨某某支付该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运营分摊费及违约金共计3165.6元(2015年至2018年)。判决生效后,杨某某仍不履行义务,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手续,但杨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遂和杨某某再次沟通,告知其履行义务的法理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针对杨某某主张的理由,对其阐明法律关系,引导其另行主张权利。经过执行干警的劝说和引导,杨某某遂自觉交纳了全部的执行款。
法官说法:
对于规范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业主和物业公司如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供了充分可行的法律规范,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均可按合同约定,依靠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或者违法违规作为时,业主可以依法维权,主张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可以按程序更换物业服务公司;当业主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相关物业公司也可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物业费等。
六、产权变更协议后未过户可以撤销吗?
房子没过户,协议能撤销。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的合同 效力未定的合同
七、商铺产权人变更后租赁合同怎么办?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八、设备产权变更手续?
一、塔吊产权变更手续
(一)网上申请登记编号
企业购买新塔机(含购买二手设备)后,登录北京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公大厅进行登记编号申请,对新购塔机要填写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设备原值、型号等详细信息,进行申报即可完成网上登记编号申请。
(二)到区县建委现场办理登记备案:
网上登记编号申请成功后,需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所属的区县建委办理登记备案,区县建委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法人公章,产权单位提供资料如下:
1、XX市其中机械登记备案表;
2、起重机械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营业执照不能办理登记编号);
3、起重机械购置合同及发票或者能证明产权的资料(分期付款购买的塔机凭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办理);
4、产品合格证;
5、生产企业的“特殊设备制造许可证”;
6、2006年10月1日后出厂的塔机需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注:如购买的是二手塔机,还需提供原产权单位的登记编号或原始购买合同和发票,同时原单位注销原登记编号。
(三)区县建委审核合格后,颁发统一编号证书
区县建委再审核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产权单位办法统一编号证书。
九、产权变更登记流程?
1、一般房屋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2、军队、涉外房屋及已购公房变更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十、电梯产权单位变更流程?
到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咨询办理即可。。
一般来说,填写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如果你的电梯所在地是县级,申请表上还需要县级质监部门盖章确认,再送至市级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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