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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如何强制迁出?

165 2023-12-14 05:36 admin

一、户口如何强制迁出?

1、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2、对于户口迁出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可以直接找公安机关户籍科室处理具体手续 3、如果购房协议中迁移户口的具体期限,并约定违约金,对方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按期迁移户口手续的,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河南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一所房屋只能允许一户人落户,如果原房主没有将户口迁走,那么新房住的户口就不能迁入,这对于房屋的购买者来说,将会产生很多的不便。然而,原产权人出售房屋后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处理起来也是相当困难的。

但是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移户口,相关部门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

因此如果发生卖家不迁移户口的问题,公安人员和居委会干部可以对卖家做思想工作,但无权强制要求其将户口迁移出去。如果购房者就此事将卖家告上法院,法院对户口问题一般采取的是既不受理也不判决的态度,所以购房者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购房者如何防止户口未迁出?

1、检查户籍状况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购房者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的情况出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购房者想要防止卖家不迁移户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的,购房者应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并约定违约责任,以此敦促卖家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卖家迁移户口的时间,例如,“如果到了规定的时间卖家还没迁走户口,那么卖家就要赔偿违约金,直到迁走为止”。而且,购房者可以通过约定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此来约束卖家的行为。

3、户口无法迁出可以解约

有的购房者买下房子就是为了能够将户口迁入,这样一来,如果卖家不迁移户口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影响,这时购房者就可以选择解约。但前提是针对这个问题在合同进行了约定,例如购房者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等类似条款。

公民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必须是要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后才可以的,在购房时不仅会购买房地产出售的一手房也是会有许多人会购置二手房,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也是需要先对户口问题进行确认,如果原先的房主没有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新房主也是不可以办理落户程序的。

三、杭州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规定?

杭州二手房户强制迁出规定正是为了配合房改政策,按人均面积核实到户,有两套及以上的要交房产税,所以才如此。

四、杭州二手房户口未迁出能申请强制迁出吗?

根据相关规定,若二手房原户主不迁出,公安机关也不能强制迁移户口。因此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买方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预防:

1、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3、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五、上海强制迁出户口流程?

上海强制迁出户口要经过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公安派出所配合等。就以强迁了。

六、户口能强制迁出吗?

1、看是什么关系,如果是离婚的,可以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是离婚证到派出所要求将其户口迁出,但只能是在他的户口有接收地点时才可以;也可以要求和他分户。

2、如果是其他亲属关系,家人关系不好,想让他迁出户口,应是在他成家后分户。

3、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地派出所。但想适用原规定要求派出所将其户口强制迁出,是不可能的了。A、现在提到的、和以前的规定有冲突:按现在的规定办;B、以前提到的、和现在的规定有冲突的:也按现在的办;C、以前提到的、现在没有提的:不能再办;D、以前没有提到、现在有规定的:按现在的规定办。

4、综上:按《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在上海不能再强制迁移户口。

七、合肥户口强制迁出规定?

合肥没有户口必须强制迁出的规定。

八、二手房户口若未迁出买家可以强制其迁出吗?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九、强制前妻户口迁出,前妻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公安部为解决此类情况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规定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迁走户口,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和离婚证,写一份申请将户口另立户。详情可以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询问、办理。

十、南京户口强制迁出规定?

新版《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本月起施行 ——买二手房对方户口未迁,可通过公安机关“强迁”

  省公安厅昨天发布消息,新制定的《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已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对新规中的亮点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多项户口办理手续条件放宽、程序简化

  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规定》第十七条明确:拥有合法稳定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且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集体户。取消了原规定对单位必须“拥有用于本单位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和录(聘)用人员数量的要求。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办理户口迁移创造条件。

  扩大投靠类户口迁移范围。《规定》第九十八条,在保留原有市内投靠类迁移情形的基础上,增加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投靠情形;第一百零六条,在保留原有市外迁入投靠类迁移情形的基础上,增加特定条件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军人家属的投靠情形。

  亮点二:畅通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海归落户渠道

  按照国家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精神,《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至第一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自主创业和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政策,畅通了上述人员在城镇落户的渠道。同时,在第一百二十五条明确,城市综合承载压力大的特大城市,可以对上述人员的年龄做出规定,但不得低于35周岁。

  亮点三:明确弃婴(儿)等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

  《规定》第三章户口申报第二节收养申报部分,细化了收养婴(幼)儿办理户口登记有关规定,明确要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儿)一律在福利机构集体户登记户口,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再迁移至收养人家庭户口,同时规定对私自收留确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且排除被拐卖的弃婴(儿)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调查情况,补充出具《弃婴(儿)捡拾证明》,为民政部门和收留人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无法提交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事实收养,经动员教育,收养人仍不愿意将弃婴(儿)送交社会福利机构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被收养人进行DNA比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在收留人户口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社区集体户办理户口登记。

  亮点四:增设“强迁”有关规定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囗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于海霞介绍说,在当前相当数量的二手商品房交易后,房屋内登记的原户口不及时迁出,影响现所有权人迁移户口的问题,这也是广大群众反映比较大的问题。而在以往,根据相关户口规定,居民迁移户口必须要本人来迁,如果原房主把房子卖掉后,就是赖着不迁户口,公安机关拿他也没办法。

  于海霞介绍说,《规定》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不论是之后出现的这种情况,还是以前出现的这种情况,都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强迁”。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居民户口簿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而迁出户口告知书则是由公安机关提供。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电话、公告等多种方式告知原户口人员,让其于七个工作日内将户口迁出,如果逾期仍未迁出,公安机关则可以启动“强迁”程序,将原登记户口签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于海霞解释说,原登记户口被“强迁”到社区家庭户后,该户口人员可以自己来申请将户口迁出,落户到新的房产或居住地。

  亮点五:规范公民姓名登记变更

  《规定》第五十九条明确,申报户口登记人员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或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按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申报。

  同时,第一百三十条明确了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姓名变更申请的六种情形,分别是:正在服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父母对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未达成协议的。除上述六种情形外,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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