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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211 2024-03-11 15:34 admin

一、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纳。少部分地区有地方政策,比如首年不装修,不入住,按70%缴费。

可以通过向物业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减免部分用度。终究,你本身还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务办事。要是物业不原意,也只能按物业规定,交清办理费。

二、残疾人如何申请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文规定残疾人不需要交纳物业费。小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只要是小区内的业主,就需要交纳物业费。不过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或者与物业公司沟通商量,申请优惠、减免物业费等。

三、沈阳空房物业费标准?

根据当前现有的物业法,只要是房屋从开发商手中交付到业主手中,就要缴纳房屋的物业费,无论房子住与不住,必须都要缴纳!有的地方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缴纳70%的物业费,需要根据政策来执行。

四、空房物业费能打折吗/?

1、空房物业费能打折,一般是房屋空置不居住使用、没有产生水电等费用,需要提前申请,连续六个月以上才按照空置房来收取费用。一般是按照70%收取,但是不低于正常收费的50%。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五、海南物业费空房收取标准?

海口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陈海波介绍说,根据省发改厅、省建设厅于2006年印发的《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售出后从未入住使用,或者连续三个月以上间断入住使用的,按照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70%计收的”。

“这就是空置房物业费7折收费的依据。”陈海波说,但根据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物业依法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全额缴纳“从法律上来说,《办法》是下位法,要服从《条例》这一上位法,这就意味着空置房7折收费将取消的”。

海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严兴源在接受采访时也向记者证实,2011年1月1日起,《办法》开始实施后,肯定按照新的规定予以执行,“《条例》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办法》则是具体的操作细则。”严兴源表示,物价部门已经在根据新《条例》,着手修改《办法》呢。

六、空房交物业费怎么处理?

物业费空房应当按照标准全额交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七、合肥空房缴纳物业费标准?

合肥市空置房需要缴纳物业费,确实未出租、入住,也未装修的,经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一般可按照物业费收费标准的70%缴纳。

八、贵阳空房物业费减免法规?

房子空房物业费减免的法规:

1、房屋不住不可以免除物业费。因为已经接房了,住不住是业主的选择,但是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了作用的,所以不能免。

2、可以通过协商来减少物业费,一般1年的物业费可以减少1个月的,最多能减少到70%。因为没入住,电梯未使用、公共照明未使用,不会产生电费,家里没住人不会产生生活垃圾,这些都是给物业公司省的,所以可以减少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空房闲置用交物业费吗?

1、客观因素:

闲置的空房需要交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2、法律依据: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2019年的徐州空房物业费?

徐州市进一步明确了空置房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政策。在业主大会成立前,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的,空置期间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缴纳;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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