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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电工配置标准?

281 2024-01-15 22:28 admin

一、物业电工配置标准?

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设主任1名,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副主任1名;

社区文化设1人,活动中心、场所值班人员另计;

会计、出纳各设1人;

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机电人员

高层住宅楼宇机电设备设施一般都有电梯、消防、供水、供电设施,要相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楼宇每1万平方米配1.5人。

 保洁、绿化人员

建筑面积每7000平方米左右或90~100户配1人;

公共场所或商业场所可适当调整人员。

 保安人员

每40户配1人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配1人。

二、物业人员配置标准?

配置标准

  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 1 人(20 万平米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 1 人(8 万平米以上)

  3、保安队长 1 人

  4、维修主管 1 人(小区业主在 800 户以上,50000平米 以上写字楼)

  其他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 300 户业主计,超过 300 不足 600 按每增加 100 以上增加 1 人, 以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平米 以下设 3 人(含班长),8 万——10 万设 4 人(设主管);10 万以上每增加 3 万 平米 增加 1 人;

  3、保洁人员:每 10000平米 配置 1 人,设班长 1 人,商务楼每 5000平米 配置 1 人;

  4、绿化人员:按建筑面积 8 万平米(或 800 户业主)配置 1 人,20 万平米——30 万 平米 设班长 1 人,30 万平米以上设主管 1 人,容积率小于 3.5 以下可增加设 1 人;

  5、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但总人数不得超过人员定 编标准。

三、物业工程人员配置?

物业人员的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测算,还要分为写字楼、卖场还是小区,写字楼如果高档,人员的配置就要求高一些,不过物业人员无非配置为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经理)、工程主管、综合维修、三班运行、各专业负责人、客服中心、保洁部、安保部。

 一级物管理人员配置

管理人员

1,1名董事(200,000 M2或更多董事助理)

2,客户服务主管1(80,000 M2或更多)

3,保安队长1人

4,维修主管1人

其他人员配备

1,客户助理:根据每人300名业主,每100人增加300人以上不到600人,以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M2以下三人(含班长),8万-10万4人(设计主管);每增加30,000 M2超过10万人增加1人;

3,保洁人员:每10,000M2配置1个,设置班长1个,业务楼每5000M2配置1个;

4.造林人员:每个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或800个房主),200,000平方米,300,000平方米,1个主管,300,000平方米以上1个主管,以及容积率低于3.5的可以增加1人。

 三级标准的物业管理人员配置

普通住宅10万平方之内一般不设置副职,每十万平方配备一个保洁员和一个维修员;根据门口的多少配置保安,原则上3人加1领班;超过10万平方,每增加3万平方增加一人;维修人员20万平方之内设2人。其他人员配置根据小区的高档程度和管理要求确定。级别越高要求配置的岗位必须增加,例如一级标准必须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接待员和维修值班员等。

 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原则

 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

1、15万平方米以下住户服务中心配设管理员3人。

2、15万平方米以下不高楼宇巡查组,只设住户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楼组。巡楼组管理员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1人。住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

3、管理人员配置:15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主管1人(可由管理处副经理兼),住户服务中心班长1人,巡楼班(组)长1人。

 保安人员劳动定额

1、固定岗保安员每人当值时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

2、全封闭小区每入口需设置3个(三班倒)。

3、巡逻保安员每组(两人一组)可监护面积为5万平方米左右

4、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

5、保安管理人员的配置标准:

(1)30万平方米以下保安干部的配置为主管1人、班长3–4人;

(2)30万平方米以上可增加组长一级干部,平均按每5-8万平方米配置组长1人。

6、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减少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3人。

7、保安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2000-2500平方米配置1人。

 机电维修人员劳动定额

1、每个高压配电室值班电工3人。

2、水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1人。

3、中央空调每10万平方配置1人。

4、电梯工每10万平方电梯配置1人。

5、维修电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3人。

6、综合维修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2人。

7、工程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⑴3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

⑵30-80万平方米以上,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维修班长(组长)1人。

⑶80万平方米以上,可考虑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机电维修班(组)1人,综合维修班(组)长1人。

8、综合劳动人数定额:每10万平方米10-12人。

四、物业用房配置标准?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地下室、车库(棚)、楼梯间、垃圾房、变电室、设备间、架空层、公共门厅、过道、人防工程以及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3、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应当从物业管理用房中安排,其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项目总体规划,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纳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内容。

4、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5、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前,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器具。

五、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吗?

是的,小区物业管理员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

物业管理人员一般包括物业经理、物业主管、物业管理员等,其职责涉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洁、安保等方面。但并不是所有的物业管理人员都拥有物业管理专业背景。

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拥有相关的物业管理专业背景,他们接受过专业学习和培训,具备较强的相关知识、技能和素质。但是,也有许多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正式的物业管理专业教育,他们可能是从事其他行业转型到物业管理行业,其经验和能力可能更多是从工作经验中积累而来。

因此,在选择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时,除了要注意物业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物业管理专业背景外,也需要关注他们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等因素。

六、2000户小区物业配置多少物业人员?

需要配置保安4人,保洁6人。

小区有二个大门,每个大门至少需要二个人24小时轮流倒班值班,这样就需要4个保安。

保洁需要打扫小区里面的道路和楼梯间,按照1千住户至少需要配置3名保洁员,2千住户就是6名。

这都是在正常情况下的最低配置。

七、天津物业用房配置标准?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规划、设计新建住宅小区时,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设施,并按照开发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和业主活动。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建设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将建成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近期出台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05〕95号)中,对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规划、设计又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一是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含5万建筑平方米,下同),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二是多层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高层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配备独立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高层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下且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设置在高层住宅内的,应当设置独立的使用通道。

三是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了方便管理,应当将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设置在小区中心区域或小区主出入口附近。

四是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

八、物业公司人员配置?

现在的物业人员配置主要是看小区的规模大小,基本现在都是一个物业经理,下面有每个楼的楼管家,负责每栋楼的具体事宜,下面还有保安队 还有保洁队,基本都是这个配置了。

九、重庆物业人员配置标准?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住建部行业标准):

  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 1 人(20 万平米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 1 人(8 万平米以上)

  3、保安队长 1 人

  4、维修主管 1 人(小区业主在 800 户以上,50000平米 以上写字楼)

  其他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 300 户业主计,超过 300 不足 600 按每增加 100 以上增加 1 人, 以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平米 以下设 3 人(含班长),8 万——10 万设 4 人(设主管);10 万以上每增加 3 万 平米 增加 1 人;

  3、保洁人员:每 10000平米 配置 1 人,设班长 1 人,商务楼每 5000平米 配置 1 人;

  4、绿化人员:按建筑面积 8 万平米(或 800 户业主)配置 1 人,20 万平米——30 万 平米 设班长 1 人,30 万平米以上设主管 1 人,容积率小于 3.5 以下可增加设 1 人;

  5、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但总人数不得超过人员定 编标准。

十、物业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但仍需保障服务质量。具体而言,物业项目人员配置应适当增加,以确保物业服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这样做的原因是,物业服务涉及到多方面的工作,包括物业维护、卫生清洁、安全保卫等多个方面,人员配置不足势必会影响服务质量。此外,人员配置标准还应考虑业主数量、建筑大小、地理位置、行业标准等多种因素,遵循科学合理原则。因此,不是简单的固定值,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达到最优的配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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