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企业出借账户违反了什么财务管理规定?

273 2024-05-14 11:17 admin

一、企业出借账户违反了什么财务管理规定?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应急物业管理规定?

应急物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是保护好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如果出现应急情況如火灾和居民人身受到伤害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置,消防道应畅通无阻这是物业的职责。

三、物业管理用房规定?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四、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

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收入不入单位财务账,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套取资金将资金转到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外,截留、转移应当上缴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企业利润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或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

五、企业财务管理楹联?

上联:闲人免进贤人进。原对:盗者莫来道者来。

新联:捞者莫来劳者来。吾联:罪客勿来醉客来。

上联:闲人免进贤人进。原对:盗者莫来道者来。

新联:捞者莫来劳者来。吾联:罪客勿来醉客来。

上联:闲人免进贤人进。原对:盗者莫来道者来。

新联:捞者莫来劳者来。吾联:罪客勿来醉客来。

六、云南最新物业管理规定?

【云南新物业管理规定出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定价目录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并公布;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七、最新上海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二)建立完善本市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三)指导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性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五)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

六)实施对物业服务行业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二)实施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四)实施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日常使用管理;

(五)实施物业管理区域核定、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确认等事项;

(六)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业务培训;

(八)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本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公安、水务、绿化市容、民政、规划资源、财政、税务、司法行政、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单位,部署、推进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本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协调和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和纠纷;其设立的房屋管理事务机构(以下简称房管机构)承担房屋管理的相关具体事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以下职责:(一)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改选,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二)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对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三)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

(四)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的义务;

(五)监督业主、使用人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

(六)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七)建立物业应急服务保障机制;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本市建立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治理架构,推动住宅物业管理创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其以自治方式规范运作。

第七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社会组织,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组织业务培训,对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本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八条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被道路、河道等分割为两个以上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且能明确共用配套

八、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区别?

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规定的区别:

一、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规定的定义不同:

财务管理制度:

1、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管理规定:

1、对财务科工作全面负责,领导会计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二、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规定作用不同:

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3、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财务管理规定:

1、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2、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库存现金。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4、保管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九、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十、财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您好,财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是指对财务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法和操作流程的详细规定。它是财务管理规定的补充,旨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操作指南。

财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财务核算规定:规定财务会计的核算方法、核算制度和核算程序,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财务报告要求: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内容格式,确保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4. 资金管理规定:规定资金的使用、收付和监管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费用管理规定:规定费用的预算、执行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节约性。

6. 资产管理规定:规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资产的保管和利用。

7. 内部控制规定:规定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财务管理的风险防控和内控合规。

财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订一般由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工作组负责,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领导的批准才能生效。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