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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移交需要业主同意吗?

133 2024-02-20 06:54 admin

一、物业移交需要业主同意吗?

需要业主委员会和50%以上业主同意。

二、物业移交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

物业移交协议是就公共设备设施等物业内容进行移交的文件,一般移交对象包括物业公司之间,物业与业委会之间,物业与开发商之间。

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一般物业服务合同。前期合同是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业主办理入住时必须接受这个合同。一般物业合同是结束前期合同后,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署的合同。

三、生活区有业主委员会,但物业私自和业主签协议书有效吗?

只要不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协议就有效:一个小区内有几百户或上千户,事情很多很杂,不可能凡事都要和业主委员会去协商,只要不是涉及到公共利益,不违法,所要签订的协议只涉及个人业主那就可以和个人协商,有业主个人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协议内容侵犯了公共利益或者是其他业主的权力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四、业主安装充电桩物业免责协议?

业主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物业公司出具证明的免责。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政策鼓励的产业,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进居民区,对推动产业发展,方便车主,具有重大意义,各相关主体对于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积极支持并提供相关协助。业主车位符合办理充电桩条件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协助业主办理相关车位使用权证明手续。

五、物业与业主如何签订免责协议?

我觉得应该是在开始购房的时候签订合同,这些合同是免费的

六、社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亭移交物业协议?

是的,社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亭移交物业是有协议的。因为对垃圾分类的要求越来越高,社区小区也需要加强垃圾分类工作,而物业公司则有能力和职责承担管理这个任务。因此,社区小区与物业公司之间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实施。此外,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到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等问题,需要社区居民和物业公司携手合作,共同推动垃圾分类事业的发展。

七、业主委员会不经业主大会表决擅自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必制定严密的条款,逐条审议,在社区监督下,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通过(表决通过后生效)防止被汉奸出卖。

八、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闹纠纷业主怎么办?

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物业科管理,可直接去房管局物业科反映,由他们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

九、物业业主委员会采用舆论影响业主怎么办?

回答如下:如果物业业主委员会采用舆论影响业主的方式,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冷静,不受干扰。不要被不实言论和谣言所左右,要保持理智和客观。

2.收集相关证据。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3.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起诉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4.加强与其他业主的沟通。业主可以与其他业主保持沟通,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5.监督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业主可以通过监督委员会的行为,确保其不会滥用职权,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十、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有报酬吗?

没有。他们是通过所有的业主选出来的,负责跟物业一起管理小区,这不是职业,是没有工资的。不过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享有生活补助费用,但是没有薪酬。业主委员会在管理小区的时候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交通、通讯等费用的支出,所以可以享受一些补助。至于补助金额多少以及怎么发放就要广大的的业主协商决定了。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本小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能够做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能够遵守业委会的规则、公约,履行作为业主的职责。

4、具有强烈的责任心,热心公益事业,品行端正,公正廉洁,具有号召力。

5、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6、具有充足的管理时间。

哪些情况可以取消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1、房屋已经转让或者出售,不再是本小区业主的。

2、无缘无故连续缺席三次以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3、因身体原因失去了履行职责能力的。

4、具有犯罪行为的。

5、用书面申请的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6、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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