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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活动用房属于物业用房吗?

119 2024-01-19 10:42 admin

一、小区活动用房属于物业用房吗?

建筑规划中,标明用于业主活动用房的,按公共配套设施算,不属于物业管理用房。物业利用自有房间,作为业主活动用房的,属于物业用房。

二、小区物业用房面积怎么确定?

根据《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地下室、车库(棚)、楼梯间、垃圾房、变电室、设备间、架空层、公共门厅、过道、人防工程以及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应当从物业管理用房中安排,其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项目总体规划,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

面积,纳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内容。

三、如何查询小区物业自用房?

查询物业用房信息的方法如下:利用权证查询,房屋产权证是证明房产归属的法律依据;利用他项权利证书查询。还可以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来查询,因为有的房产因为会涉及到办案的需要,会在司法机关有登记,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去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

四、小区物业用房产权归谁?

小区物业用房的产权一般归属于物业管理企业。业主购买住宅时,一般不包括物业用房的产权,物业用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用房通常用于物业管理、维修、保安等方面,是物业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物业管理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和维护物业用房,并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五、物业用房占小区面积多少?

根据规定,物业用房比例是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三百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六十平方米。

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先期开发的区域按照不少于先期开发房屋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六、小区每栋楼都有物业用房吗?

小区不会是每栋楼都有物业用房的。一般来说,物业用房包括物业办公室、业主接待室、员工休息室和物业材料间。这些物业用房是由小区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进行安排的。一般都会相对集中,方便对业主的服务。所以不会每栋楼都安排有物业用房的。

七、小区门卫室是否算在物业用房?

小区门卫室是物业用房属于业主。

业主是小区的共同所有者。小区内各种设置、收益都应是业主的共同收益。应有业主决定其用途和使用方法。因为业主购买房屋时己购买了公摊,并支付了包括公摊等在内的各种费用。

八、一个小区几个物业用房?

一个小区有如下几个用房:一物业办公室(包含经理室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会议室、综合办公室、客服办公室、档案室、接待室等等)、环保部、工程部、安保部、仓库、垃圾房、休息室、工具房等十几间,除此之外,另外还有设备间,水泵房、配电房若干间,物业用房业主和非物业人员不得随便占用。

九、小区内的物业用房的规定?

1、《 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本条第1款规定由建设单位所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这一规定使得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疑问得以明确化。

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用房所享有的所有权不是民法上的单一所有权,而是一种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不是为某一业主单独所有而是由全体业主共有。

本条第2款是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在特定情况下,有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确有空余,如不改变用途,实属资源浪费,则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也可以改变用途。2、《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扩展资料:物业管理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在实践中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等。参考资料:物业管理用房-

十、物业用房面积比例有什么规定?

房屋面积计算规定: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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