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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房产查询地方?

143 2024-02-16 22:39 admin

一、兰州市房产查询地方?

兰州市中心广场房地产大厦是政府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兰州市房产证如何查询?兰州市房产证如何查询?

可以查,首先登录兰州市市国土资源局微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在不动产查询栏目中输入受理通知书上业务编号和权利人身份证号码,即可看到业务办理进度。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就必须产权人配合了。

其次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等,各地叫法不统一)档案馆或查询窗口进行房产证查询即可。

三、二手房产名言?

致力于商业地带,立足于商业地产,我们为你打造一流服务

四、兰州市个人房产查询系统?

兰州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也有称兰州不动产登记东岗服务大厅、兰州不动产查询网、兰州不动产交易网和兰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兰州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zrzyj.lanzhou.gov.cn)隶属于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网站。兰州不动产信息查询不动产权证书验证,兰州购买二手房、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兰州企业购买非住宅不动产登记,购买兰州房改房登记,兰州房屋继承(依公证书或法律文书)转移登记、兰州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欢迎登录兰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咨询了解。

五、二手房产权年限是否影响房产原值?

影响房产原值。因为房产使用年限越长,土地使用权就缩短,房屋质量也随之降低,就影响房产价值。

六、兰州市小学入学房产证要求?

兰州市小学入要要求孩子本人户口簿。

2.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

3.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随迁子女

1.孩子本人户口簿。

2.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兰州的居住证。(应在网络入学申请工作结束前取得)

3.监护人在兰州市购买房产的还需要出具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到达51%方可认定)

4.监护人缴纳社保的(在兰州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相关证明。

七、兰州市平房产权可以过户吗?

1. 可以过户。2. 因为根据中国法律,房产的产权可以进行过户,包括兰州市的平房产权也不例外。过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双方达成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3. 此外,房产过户还需要考虑相关的税费和手续费用,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其他法律规定。如果有需要过户的平房产权,建议咨询相关的房产中介或律师,以确保合法、顺利地完成过户手续。

八、兰州市办理房产证需几天?

由于各城市,甚至各家开发商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具体办证时间主要还是看购房合同上的约定时间。一般来说,合同约定90天到180天以内都属于正常范围,最高不得超过两年。

假若合同里没有约定办房产证期限的话,那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期房,从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间开发商一定要办理好房产证;如果是现房,从合同的订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办理好房产证了。

此外,如果是全款买房(贷款的还需办理银行抵押),也可以自己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资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间相对较短。

九、兰州市办理房产证流程时间?

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

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十、兰州市房产交易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品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兰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商品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三资”企业)将竣工前的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进行预售和竣工后销售的经营行为。

三、凡进入市场进行销售(预售)的商品房,事先必须到兰州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商品房登记,领取《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四、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各种手续齐备,并已明确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2.完成项目建设总投资不低于20%(不含土地出让金)或已完成单体项目的基础工程;

3.已建立商品房售后管理维修公约。

五、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证件(复印件):

1.《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

2.计划部门下达的商品房建设计划;

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和土地出让合同;

4.建筑许可证;

5.商品房规划设计方案、开发项目可行性报告、分层、分户平面图(包括商品房结构、用途、数量、面积、成本、销售价格和交付日期),小区绿化、治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方案;

6.工程承包合同书和委托质检合同。

六、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程序:

1.开发经营企业在销售(预售)商品房以前持有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申报登记;

2.房地产交易所验证、审核;

3.领取《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七、商品房销售(预售)价格遵循按质论价的原则,按照市场供求规律由双方协商议定。

八、商品房销售(预售)须填写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合同监证和纳税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须注明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

九、销售、预售商品房应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悬挂在售房场所。

十、商品房屋在竣工验收接管后的三个月内,向兰州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办理产权登记,领取《兰州市商品房屋产权登记注册证》。购房人凭《兰州市商品房屋产权登记注册证》(复印件)、买卖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一、开发企业在刊登、播放商品房销售广告时,须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并在广告中载明许可证编号。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许可证的,广告经营单位不得为其刊登、播放广告。

十二、凡未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销售商品房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开发管理部门停办新的开发项目定点;土地管理部门停办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拆迁管理部门停止新项目的拆迁安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通过企业资质年检。

十三、凡未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纠纷案件,司法部门不予受理。

十四、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而销售(预售)商品房的,按偷税论处。由房地产交易所出具证明,税务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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