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进账税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二、进项税转出月末要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吗?
理论需要结转。 月末需要把你的进项、进项税转出、销项一起进行结转,这样你才知道你要交多少税 分录应该是这样: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同时申报表附表2中有专门的一行就是填进项税转出金额
三、材料报废进项税转出吗?
存货报废进项税不需要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明确,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明确,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公司存货报废损失不属于增值税的“非正常损失”的范围,所对应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无需转出。
四、进项税跨年转出可以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存货因自然灾害而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购进的物品赠送他人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职工福利费
贷:低值易耗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用于非应(免)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五、增值税进项转出的规定?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六、原材料盘亏要做进项税转出?
原材料盘亏相应税务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1、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因为意外文害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 不需转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相应的税款直接计入了原材料成本当中,所以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应交增值税进项额转出的问题。扩展处理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1、移用成本比例法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该批货物的总成本 。2、当量成本比例法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中损毁在产品、产成品或货物数量*单位成本*进项税额扣除率*外购扣除项目金额占产成品、半成品或项目成本的比例 。
七、什么时候进项税要转出?
是在发现盘亏时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_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意的时:只有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毁损,才应当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
八、怎样计算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是指: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在月份终了时进行核算。
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少交增值税时,应将少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扩展资料:
未交增值税的核算: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所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是有借方余额的。借方余额反应本年度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金是根据税法规定应上缴的各种税 款。是应付帐款的一种。主要包括应该交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资源税、所得税、调节税、盐税、烧油特别税等。为了反映各种税金的应交和实际交纳情况,应设置“应交税金”帐户进行核 算。
企业月终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税款,贷(增)记该帐户,实际交纳时,借 (减)记该帐户,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各种税款,如为借方余额,则是多交的税 金。“应交税金”帐户还应按税金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参考资料:
九、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中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怎么填?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 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 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十、什么叫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个比较大的税种,每个月企业都需要申报增值税,都需要对增值税进项计算和缴纳。很多时候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并不是真正的应纳税额,这样期末的时候就需要转出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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