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出售小区停车位合法吗?
根据物业法规定:小区内一切设施设置均属小区居民共同财产。停车位,广告位等均不能对外出售。
二、小区机械车位出售合法吗?
合法
即出售说明出卖方对机械车位具有产权,这个车位不属共同业主的资产,而独立于公摊面积之外的,属于产权人所有的车位,该出售具有合法性。
三、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买卖吗?
通常不可以的,具体看是否有产权,如果有产权就可以买卖,如果没有产权就不可以买卖的。
补充:
1、地下停车位为什么只卖不租是因为地下停车位是人防工程车位,属于国家,不能出售,所以没有产权。
2、《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3、“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4、地下车位不可出售的条件:
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地下车库,要看车库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建筑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四、物业出售地下人防车位合法吗?
不合法,因为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人防办,不仅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出售,开发公司也没有权利出售,但是人防工程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是物业公司的负责,因此经人防办同意物业公司可以将人防工程作为停车场出租给业主长期使用,
五、地下室单独出售合法吗?
这个要分清是小区地下室还是自建房私人地下室。
若是小区地下室,末经物业同意,私下销售是不合法的,应立即停售。若是私人建房地下室,个人有处置权,单独出售是合法的。
六、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含车库公共照明用电费用)。1)多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2)高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3)多层、高层混合住宅小区共用地下车库(车位)的,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4)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3、租用地下车库(车位)和机械化立体停车库(车位)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拓展资料
广东省住宅小区停车费的规定:
一、小区停车收费的属性。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483号)关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的文件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
二、调整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要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住宅小区车场经营者要调整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调整收费标准。
七、小区地下停车位过道归属?
小区地下停车位过道属于公共通道。
八、小区不设临时停车位合法吗?
小区不设临时停车位合法吗?
回答。小区不设临时车位是合法的。因为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小区内必须设立临时停车位。大家都清楚停车位,现在在小区里。是稀缺资源,物业管理单位也将。收取车位费作为了一项很重要的收费事项。他们不会轻易的拿出临时停车位。因为这样会降低他们的收入。
九、老旧小区停车位装锁合法吗?
老旧小区停车位,是用来停车的。法律并不允许装锁,显然装锁是不合法的。
十、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堆放货物吗?
应该不可以。
小区地下停车位是用来停放车辆的,不能用来堆放货物。一个是不安全,容易对人员和车辆造成无法预料的伤害;再一个是容易造成货物丢失的现象,而且查找相关责任人也特别困难。有的地下停车场设置了地下室,这个可以用来存放货物,可以解决一部分业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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