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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设施用电应该交电费吗?

194 2024-01-12 06:57 admin

一、小区消防设施用电应该交电费吗?

不应该吧,因为这些公共设施都在物业费里了不需要在缴费了。小区的消防用电和路灯,监控系统用电,楼宇门用电都是业主公摊电费的,因为属于公共用电,都是安全保障的,都是业主公摊电费的。

举个例子,装修房子没有通电,用的消防电,,只要业主已经缴纳了物业费的话,并不需要另外缴纳电费的,因为这个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高层商业用电的话是由物业公司来缴纳电费。

二、供电设施与用电设施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

  第六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七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各方关系,禁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

第二章 供电营业区

  第八条 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电网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的原则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划分供电营业区。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条 并网运行的电力生产企业按照并网协议运行后,送入电网的电力、电量由供电营业机构统一经销。

  第十一条 用户用电容量超过其所在的供电营业区内供电企业供电能力的,由省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供电企业供电。

第三章 供电设施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电网经营企业做好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规划。供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做好供电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上,架线、敷设电缆和建设公用供电设施。

  第十四条 公用路灯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交付电费,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代为有偿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 供电设施、受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对供电设施、受电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时,作业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协助,提供方便;因作业对建筑物或者农作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修复或者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十七条 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供电企业可以使用、改造、扩建该供电设施。

  共用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由产权单位协商确定,产权单位可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用户专用的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用户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 因建设需要,必须对已建成的供电设施进行迁移、改造或者采取防护措施时,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与该供电设施管理单位协商,所需工程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第四章 电力供应

  第十九条 用户受电端的供电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二十条 供电方式应当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由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

  在公用供电设施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可以委托有供电能力的单位就近供电。非经供电企业委托,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外供电。

  第二十一条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必须尽速安排供电。所需工程费用和应付电费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从抢险救灾经费中支出,但是抗旱用电应当由用户交付电费。

  第二十二条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

  第二十三条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当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参与用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在该受送电装置工程竣工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电价、分时电价。

  第二十六条 用户应当安装用户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用电计量装置,应当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

  安装在用户外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

  第二十七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

  第二十八条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一)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二)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三)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电。

第五章 电力使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遵照国家产业政策,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择优供应的原则,做好计划用电工作。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制订节约用电计划,推广和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降低电能消耗。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采取科学管理措施,安全供电、用电,避免发生事故,维护公共安全。

  第三十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二)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三)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

  (四)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五)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六)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第三十一条 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供电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六章 供用电合同

  第三十二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三十三条 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二)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三)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四)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五)合同的有效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三十四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式,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条件用电,交付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五条 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电、用电的监督和管理。供电、用电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供电、用电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

  供电、用电监督检查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

  (二)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三)擅自向外转供电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元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章用电的,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供电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供电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供电企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供电事故的,或者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三、什么是用电设施?

用电设施是指:线路照明及供电设备。而用电设备是指:机电及机器设备。总而言之前者是供电系统,后者是用电系统。

用电设施是指:线路照明及供电设备。而用电设备是指:机电及机器设备。

总而言之前者是供电系统,后者是用电系统。

用电设施是指:线路照明及供电设备。而用电设备是指:机电及机器设备。

总而言之前者是供电系统,后者是用电系统。

四、小区设施环境介绍?

我骄傲地介绍,我们小区不仅环境优美,鸟语花香,还有白鹭翻飞,一下楼就像进了公园。

一群白鹭翩翩起舞,美丽身影与水中倒影相映成趣。它们时而低头弄羽,时而空中盘旋,时而点水捉鱼,于绿草碧水间,形成一道亮丽风景。这番景象,并不是出自哪处水乡、公园,而是在贵阳市云岩区一个叫欣歆园的小区内。

小区绿树成荫,鸟语花香,业主们感叹,一下楼就像走进了公园。

五、小区基本设施标准?

1、配套工程设施

⑴供电系统: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

⑵供水系统:高压水泵房,二次供水消毒水箱间;

⑶弱电系统:π接室、电话交接间、宽带机房、卫视信号间;

⑷供热系统:热交换站;

⑸燃气系统:燃气小室;

⑹安防系统:消防喷淋、消防监控(烟感、温感、有害气体感应)、摄像监控、红外越墙监控、门禁及楼宇对讲系统、排风排烟系统;

⑺停车管理系统;车场智能管理系统、车场监控;

六、关于小区公共设施用电是否应由业主承担?

因为我曾再一家物业公司工作过,职位为电工。所以对物业公共用电非常清楚。

小区内的公共用电有路灯,小区监控设施,物业办公用电,物业公共设施用电(停车场,服务楼),等等这些用电应有我们上缴的物业费中扣除。但还有一些用电往往也平均分摊到业主头上了。

(1)网通公司:每个小区建成后,网通建机房,机房用电由网通公司自己承担这一点网通做的比较规范,往往在建设时就安装了电表,所以网通很少有与物业发生电费纠纷的。

(2)有线电视,有线电视平均每隔3-4个单元就需放置信号放大器,由于信号放大器需用电,并24小时运转,所以一般情况下有线电视不装电表,而是直接从单元楼道灯处直接取电,并负责整个楼道灯的用电,所以安装有线电视放大器的单元用户基本不用本单元均摊楼道灯电费,所以有线电视与用户和物业之间用电纠纷也不多。

(3)移动联通小灵通在小区建发射站,小灵通建机站,每个发射天线24小时不间断运转,每天耗电6度左右,每年约2200度电,这部分往往由业主均摊,所以矛盾较多,经常发生小灵通发射塔断电情况,移动联通发射装置要省一些,并且他们的发射装置安装较隐蔽,如您在窗前绿地看到一个卡通形象的装饰物,您千万不要以为他好看,其实是移动联通信号发射装置,有的安装在绿地,有的安装路灯上,由于小区建设时移动信号发射装置安装完毕,所以业主往往蒙在骨里,

我们不但被他们的电波辐射,还要为他们的设备用电买单,并一直被蒙在骨里。

(4)宽带设备,小区的宽带是运营上自己安装的,自然电费也不应由业主出,往往在与个运营商签订合同时,明确提出过电费问题,但在实际中还是会被分摊到业主头上的。

如中电飞华电力宽带,中电飞华电力宽带是耦合在电线上的大功率发射装置,平均每栋楼须安装发射装置2-3个,他们往往把发射装置安装在较隐蔽的地下室或楼到配电箱中,每个中电飞华的设备箱中装有大功率发射装置和交换机等设备,他们设备往往从楼道灯前端取电这些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以小区30栋楼计算,中电飞华安装设备箱60-70个,每个设备箱耗电每日2度-3度,所以一年耗电惊人,这笔电费应有中电飞华自己承担,但往往中电飞华在进小区时答应物业一些条件,所以这笔电费就又被平摊到公共用电上,所以我们业主又为中电飞华电费买了一次单。

当然,还有如应属于业主的公共设施,如会所,活动站等,但这些设施往往被物业租出去了,但电费仍有物业费中扣除。

不知我搬来的龙锦四有没有这些情况。

七、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是指哪些用电?

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

八、小区防雷设施有哪些?

我去防雷设施主要就是避雷针,避雷针是最好,最实用,最方便的碧绿设施

九、小区游乐设施验收标准?

小区游乐设施首先第一点就是必须安全。适合老幼使用锻炼。小区的游乐设施一定是能满足小区居民的娱乐健身锻炼使用。

十、小区儿童娱乐设施标准?

小区儿童娱乐设施,有统一的标准,首先是高度,要适合幼儿的身高,其次是安全,设施的质量要牢固不带尖角,以免幼儿受到伤害,再次是色彩要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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