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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即交房费又交物业费?

117 2024-03-12 02:10 admin

一、使用权房即交房费又交物业费?

使用权的房子既交房费又交物业费是合理的。你住的房子不是里个人所有权。你只有使用权你所交的房费是交给产权单位的。也就是房租。而你住的房子是有小区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为你提供了小区生活管理包括清扫垃圾。保安的维护等等。你交的是物业管理费。

二、买完房没钱装修,要交物业费吗?

你装修不装修,与物业服务没有关系。

物业服务是公共空间部分,不是服务你的家里,所以你没钱装修,只要房子是你的,物业费是必须要缴的

三、安置房交物业费吗?

需要缴纳的。安置小区内如果有物业公司提供公共服务,那么业主就需要交纳物业费,物业的义务和权利应该是平衡的。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四、安置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要交物业费,安置房其性质跟商品房也没差别,但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

  以绍兴市为例,为规范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物业服务费补贴标准

  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

  上述标准阁楼减半计收(补贴),涉及安置小区中的商品房、营业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自行与业主商定,区镇不予补贴。

  二、其它事项

  (一)安置户入住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每套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建筑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收取350元;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收取250元)。以上费用收取标准及归还方式由物业服务公司在《入住须知》中作具体明确,并与业主签订书面协议。业主自运或未装修的,不得收费。

  (二)物业服务公司可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安置户预收一年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0.1元/平方米·月。

  (三)区管委会补贴的物业服务费在每年的1月、7月拨付到镇,涉及半年度、年度考核需扣减的,在拨付时扣除。

  

五、房子一直有问题没收房,物业费要交吗?

可以不交,但你不交的理由不能是房子有问题,就算是这个原因你也一定不能明说。我教你另外找一个理由合法不交物业费。

想必题主的房子问题应该是精装房装修的问题或者毛坯房的质量问题,如果是前者就别想了,如果是后者,只要不是结构性问题严重到影响到居住的话,都不能构成拒绝收楼的条件。我们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参照住建部的示范文本,里面有一般有约定房屋交付的条件是“取得《X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就是说只要通过了政府的竣工验收,那就视为达到了交付条件,你既然签了这个合同,那就是表示你认可,那就得接受这一标准,而不能再以质量瑕疵作为拒收的理由。

下面是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各地开发商虽然有细微调整,但总体还是参照了示范文本,我说的相关条款在你们的合同里都能找到。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从这里可以推断,房屋交付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业主在房屋交付之后就要缴纳物业费。

那争议焦点在于,怎么才能算交付? 如果开发商通知你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了教你过来收楼,但你偏偏不来收楼,或者以其他理由不收楼呢? 那就是你个人的原因导致不能交付,那物业费就逃不了。

如果你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收楼,物业公司会拿出合同,说合同里约定具备交付条件的标准是“取得《X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在房屋已经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你拒绝收楼的理由不成立。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在《收楼通知书》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正常去收楼,有问题就提出问题要求整改,但绝对不能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理由拒绝收楼。因为一般质量瑕疵属于保修的范围。

广东省有一个司法解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住宅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也有规定,6.业主应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支付物业费。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应当自建设单位通知其办理交付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支付物业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虽然不能适用其他省,但基本可以参考这一指导意见。

那怎么办呢?

首先,收楼的时候带好录音笔,先要求开发商提供《XX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来证明房屋已经通过了政府验收。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有约定如果开发商拒绝提供《XX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则业主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延期收楼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所以,先问有没有这个文件,如果拿不出,那你就有充分的理由不收楼了,不能交付的原因完全在于对方。

切记带好录音笔,把开发商说暂时提供不了的答复录进去。很多开发商虽然有,但不一定当时候就放在那里。

如果开发商能够提供《XX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怎么办呢?

那还是有办法,一般物业会在你在收楼之前逼你签一大堆文件,比如《房屋交接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装修管理协议》《管理规约》《缴费协议书》《建筑消防承诺书》,还要提前缴纳三个月物业费,否则就不给你钥匙。

这里的文件,你一个也不要签,一个也不要签,一个也不要签!也不要先交物业费才拿钥匙,而是拿了钥匙再交,要交也别同意一次性预缴三个月,而是只同意交一个月。

这里首先要澄清一个概念,物业和开发商虽然大部分时是一个集团的,但并不是同一个法律主体。你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开发商就应当按照这个合同把房屋交付给你,不能有其他附加条件。物业服务合同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和收楼没有半毛钱关系。

正常的做法是,确认房屋达到交付条件,收楼,拿钥匙。至于要签其他文件,拿到钥匙再说,你也可以选择签,也可以选择不签,或者要协商一致才能签。

所以,你只管问物业要钥匙即可(开发商是委托物业办理收楼手续),要求他们无条件给钥匙给你,如果他们说不签那些文件就不给钥匙,录下来。

你是诚心诚意来收楼的,现在到底是谁不给收楼,已经很明确了,反正不是你的原因。他一日不给你钥匙,那你就一日不交物业费。

就好比你买了一台车,车到了就应该叫你去提车,你确认车辆OK就要给你钥匙,结果提车的时候再要你捆绑一个贴膜服务才能给钥匙,你觉得可以吗?

总之,开发商就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把钥匙给你,如果不能给你,那么:

1、开发商要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合同里都有约定一个交楼的日期,和延期交楼的违约金,各地不一样,至少也有万分之一每天,200万的房子延期一天是200元,延期一个月是6000元,延期一年是7万2。

2、也不用交物业费了

是他的原因没有交付给你,物权还没有转移,自然物业费也不用交。

当然,你也肯定不会一直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直这么耗着对不,你同时要催促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整改,整改好了,你再次去收楼。

当然那些文件他们肯定还是会逼你签,签了才给钥匙,你有两个选择:

1、如果有时间陪他们玩,坚决不签,也不预交物业费,一定要求无条件给钥匙。

这时候就坐等他们不给,等个一年半载,你违约金都可以索赔几万了,都够十几年的物业费了。

当然期间你要发《催告函》给开发商,用EMS寄信到开发商工商注册地址,快递单上标题写明《关于XXXX楼盘XXX房交付催告函》,如果仍然不处理,就去法院起诉他赔偿违约金,重庆有这个判例了。

不交物业费不给交房?房主状告开发商获赔近8万!

2、如果没时间,急着入住,就正常签。

你这时候还是要录音,明确问他们,这些文件可不可以不签,他们肯定又会说,不签就不能办理收楼手续,套到这些话就够了,证明他们再次用不给钥匙来威胁你签,那这些签的文件,也是无效的,然后正常签,拿到钥匙。

物业公司如果要你补交这段时间的物业费(假设是六个月),交不交?

当然交,但明确表示,这是预交的未来六个月的物业费,不是补之前的物业费。然后未来六个月你半毛钱都不交,直到六个月过了,你再正常交。

等物业公司起诉你不交物业费时,你就可以证明那段时间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根本就处于没有交付状态,并且也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

和物业公司斗要智取,不能用蛮劲。

我的其他回答:

因未交物业费而被物业起诉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六、商铺接房要交物业费吗?

商铺接房是新房入户从物业接房还是二手房从原房主手中接房。如果是从开发商购房到小区从物业接房是要交物业费的。如果是二手房,过户后从原房主接房,物业费从原房主交费期满后开始交费不存在接房就交费。

是否商铺接房就交费,如果是新房接房是要交纳物业费的。如果是二手房接房,物业费是要等到前业主交的物业费满期后再交物业费。

所以商铺接房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七、遵义没接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是指业主为支付物业服务所应缴纳的费用。因此,即使遵义的房屋还未交接,但如果已经开始享受了物业服务(如保安、保洁等),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

此外,即使房屋未交接,物业公司也需要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绿化、电梯等,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因此业主仍需承担物业费用。

八、不收房的话还要交物业费吗?

业主接到开发商交房通知书后没有及时收房也是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因为,按照规定,在开发商通知交房的当月起业主就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所以,不管业主是否收房,也不管业主是否入住,都是要从开发商通知交房的当月起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不交,物业有权催讨,甚至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九、安置房小区需要交物业费吗?

拆迁安置房其性质跟商品房也没差别,但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

以绍兴市为例,为规范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物业服务费补贴标准

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

上述标准阁楼减半计收(补贴),涉及安置小区中的商品房、营业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自行与业主商定,区镇不予补贴。

二、其它事项

(一)安置户入住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每套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建筑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收取350元;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收取250元)。以上费用收取标准及归还方式由物业服务公司在《入住须知》中作具体明确,并与业主签订书面协议。业主自运或未装修的,不得收费。

(二)物业服务公司可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安置户预收一年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0.1元/平方米·月。

(三)区管委会补贴的物业服务费在每年的1月、7月拨付到镇,涉及半年度、年度考核需扣减的,在拨付时扣除。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十、收房时就要交物业费吗?

交房时须交物业管理费,自办理入住手续起缴费主体由开发商变更为购房者。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时间应当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一般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一般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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