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村怎么分房子?
分房方法每个儿子一套房子,18岁之下的儿子不给;老人不给,独立一个院子也不行;光棍给,寡妇(无子)独居的给,入敬老院的不给,非本次户口不给。补偿方法分房针对人不针对房子,分房的起点,150平米,如果多要,另外加钱。地上物、老房子按质论价,按照新旧程度,通常作价3-15万之间。如果另外有房屋可以按照规定进行作价。
二、新农村房子可以改建吗?
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村里规划。是土坯房的必须重建。村里统一安排。能维修的尽可能维修。新农村的建设,村里和乡里都有一整套方案。也不用老百姓操什么心。三个月的时间。我们的村庄焕然一新。村民住的全是瓦房。清一色是红色的瓦。白色的墙。老漂亮了。
三、新农村房子要怎么设计?
新农村房子要怎么设计?
要做一座新农村既经济、适用、美观的房屋还是需要花一些心思和精力的,主要要遵循一些建筑设计原则和生活习惯!
设计原则一、农村房屋设计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优秀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对于村容村貌整治具有重要的先导作用,对改善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随意建设、模仿严重的状况,对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起到积极作用。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具有短缺性;新农村规划应该以土地的集约使用为宗旨,以节约尽可能多的土地,为农村长远的发展留有足够的空间。
设计原则二、由于农村生活农作的特殊性,基于建房面积相对比较大,农村自建房一般都会修建院落,以方便晾晒衣物、饲养禽畜、存放农具、对方柴草等,甚至还可以搭瓜棚、种植蔬菜。常见的院落形式包括前院、后院、天井院、前庭后院和前院带侧院式,而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则要参考自然条件、当地习俗、面积大小以及经济情况。
设计原则三、农村房屋设计应延续传统、美观大方。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民的充斥的今天,我们应该保持传统文化精髓,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保持特色。传统的民居具有许多鲜明的地方特色,村庄聚落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协调,形成秀丽的田园风光,极其诱人,为开发田园风光旅游资源提供了发展空间。我国传统民居无论是平面布局、结构构造,还是造型艺术,都凝聚着历代先人顺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聪明才智,形成了风格特异的文化特征。它们以其独有的建筑语言形成了当地的景观特色。
设计原则四、农村房屋设计应简单易行、经济实用。就地取材,因地制宜,是体现地域性的一种直接有效的途径。地方材料大多质朴、典雅,结合传统做法能体现农村住宅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气息。比如说选用当地特产毛竹制品,制成百叶窗和竹制遮阳卷帘。竹子性凉,吸热吸水率低,很适应南方多雨炎热的气候。
四、新农村建设的房子能不能对村外人卖?
不能卖给村外人,当然如果坚持卖,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无法办理相关的土地证和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条规定: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五、新农村建设房子合法吗?
新农村建设房子只要依法履行了审批手续就是合法的建筑。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必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同意后,转呈乡镇、县市级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乡镇建设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后颁发许可证,方可进行建设。新农村里建房也是要履行这样程序的。
六、新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吗?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1.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七)其他必要材料。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不能脱离宅基地使用权单独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和该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保持一致,房屋的产权人与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一致的,不得分离。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物权形式,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目前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房。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转移登记的证明文件,可以避免集体土地上房屋违反规定私自流转,从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 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需要强调的几点: 一是申请人可以就集体土地上房屋申请转移登记,并不意味着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以自由转让。目前,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有严格的限制条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受到限制主要是由宅基地为集体所有的性质所决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受让人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仁[1999]3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s号)均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1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七、新农村的房子值得买吗?
现在农村的房子,你是不敢买的,原因是土地是国家所有,在农村是集体所有,你只能买农户的房,不能买房下的宅基地。或许你认为买了房自然宅基地就是你的了!如果你不重新盖房子,重新返修,一直这样下去,基本可以这样认为。但老房子你回一直住下去?况且,国家还有一政策:农户卖房只能卖给本村的。所以,别在农村买房,否则人财两空,不是危言耸听。
八、新农村房子出售需要什么手续?
买卖新农村社区房屋需要办理的手续是:首先经集体和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然后订立书面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同时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九、金刚村新农村房子能买吗?
金刚村新农村的房子不是本村居民不能购买,办不到房产证。
十、新农村改造的房子,能买吗?
可以买,但风险较大,农村的房子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是本行政村的人是不可以买的,旧村改造后,通过村向国土部门申请,可以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划拨土地,钻为国有划拨土地后就可以进入市场买卖了,不过过户费用比较高,要补交100%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过户,这样过户后就是国有出让土地了。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