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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182 2024-04-02 08:08 admin

离婚协议书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照片

办理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你可以去民政部门开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拿证明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们没有财产协议,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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