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是行政单位,其工作职责是:
1、文秘、会务、档案、人防、民防工作;
2、负责法制、依法行政;
3、负责公关接待、对外联络;
4、负责目标管理、政务督办、电子政务、机关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机关内保、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高新区管委会的招聘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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