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堂”是山西闻喜县人开设的一家小规模账局。从现存的账簿中可以看出,该账局放贷最大金额是1825年借给“长盛公”商号200两银,最小的一笔是借给吴家房村吴肖贞1.4两银。有意思的是,同治以前的借贷只在账簿中记明银额并注明有契约,而同治以后的借贷中记录的更详细。
如,何时借出银2.6两,何时收入银1320文,又借来白银10两置办大褂一件和绒帽一顶,用于考试。厚德堂几乎每笔借贷都立有契约。有一份契约的大致意思是:东薛庄王承唐从厚德堂借银50两整,每月每两1.5分行息,约定至9月内本利付还。
契约中还有保银人的署名和立据年月日。
从契约中可以看出,道光年间账局的借贷方式和利率。厚德堂所立契约,有的人还清了本息。比如李家房村的一李姓村民借银5两,直至20多年后才付清本息10两。有的人却还不了钱,只能以其他方式还贷。
比如李家房村的李学昌借银20两,到期后还不了贷,只能在35年后,把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抵给了厚德堂。账局是山西商帮为了适应经济活动需要,首先创办的经营存放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山西账局的兴盛,在我国金融发展历史上,留下辉煌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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