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职责
一、承办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登记事物工作。受理不动产登记,查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各种文件资料,办理注册登记,缮证、颁发证书等具体事务工作。
二、负责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承办全市不动产登记实地查看或者调查复核工作。
三、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及更新、汇交、共享、管理、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统计、分析、归档立卷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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