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北京小区临时停车费标准?

点击:265 时间:2023-10-16 02:26 编辑:admin

1、道路停车,一等区每小时收费10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15元),二、三等区分别为6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9元)和2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3元);

2、越野露天停车场,一类区域每小时8元,二类、三类区域分别5元、2元;

3、修建公共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一等区每小时6元,二等区和三等区分别是5元和2元。以15分钟为时间单位,如果少于15分钟,则计为15分钟。

以下情况属于共享车位:

1、根据国家法律或地方政府规定,车位应免费交付给业主的,小区规划中已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修建车库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2、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3、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经考虑了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建地下车库成本在住宅开发成本内的车位。

一、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一枚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二、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