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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修建停车位的规定?

109 2024-01-18 03:15 admin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修建停车位的规定?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

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

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二、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吗?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2、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基于上述关于小区停车位归属的分析,总结如下:

1、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现如今我国已经开放住宅小区停车价格。此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一般都有政府指导价。

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如因客观 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因此,如果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同意收取一定标准的停车费,那么,该停车费的收入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而不是归物业公司来随意开支。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三、上海小区地上停车位一般什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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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区停车位怎么规划

小区停车位怎么规划

在城市化进程中,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和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停车位的供给已成为小区居民生活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探讨小区停车位规划的一些关键考虑因素,希望对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和设计有所帮助。

1. 规划停车位的数量

小区停车位的数量是规划和设计过程中的首要问题。要合理确定停车位的数量,需要考虑小区的居民数量、车辆拥有率以及停车需求峰值。一般来说,根据居民人口数,每个小区应该至少规划2-3辆停车位。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来访人员、访客和商业用途,以确保足够的停车位供应。

2. 停车位的规划布局

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布局是为了使车辆能够顺利进出,同时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一种常见的布局方式是采用直角或斜角停车位排列,这样可以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此外,还可以考虑设置专门的通道和标志,方便车辆导航和停放。

3. 考虑停车位的大小和标准

停车位的大小和标准也是规划和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标准停车位的长度为5米,宽度为2.5米。然而,需要根据当地的道路交通规则和车辆类型来确定停车位的大小。对于特殊车辆,如残疾人车辆或电动车辆,还需要设置专门的停车位,并保证通行畅通。

4. 考虑停车位的安全性

停车位的安全性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可以采用以下措施提高停车位的安全性:

  • 设置专门的停车区域,禁止非车辆进入
  • 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停车位的监控和安全
  • 增加照明设施,提高停车场的亮度和可见性

5. 考虑停车位的管理和维护

停车位的管理和维护是小区停车位规划的重要环节。可以采用以下措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 制定停车位使用规则和管理制度
  • 定期检查和维护停车位的线 marking 和标识
  • 解决停车位争夺和纠纷问题,保障居民的停车权益

结论

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和设计是一个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问题。合理的停车位规划不仅能提高小区居民的停车体验,还能促进小区的交通秩序和安全。因此,小区管理方和规划设计者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科学规划停车位,努力提高小区停车位的质量和数量。

五、小区内商铺是否享有小区停车位?

小区内商铺是享有小区停车位。因为小区如果设置了停车位的地方,应该是小区居民和小区内工作人员或者商铺所共有享有停车的待遇,这应该是物业公司对于管理停车位方便居民,也方便在小区服务的其他人员使用停车位。这应该是属于和谐共处的管理停车位的基本原则。

六、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

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七、小区停车位标准?

停车位的设计标准分为四个等级,车长不大于6米及车宽不大于1.8米的车,规范车与车之间间距为不小于0.5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0.5米;车长大于6米不大于8米,车宽大于1.8米不大于2.2米的话,车与车之间间距不小于0.7米等。

八、小区停车位怎么造?

小区停车位是油小区的管理员造的,也就是物业和保安造的,是油物业和保安画的,每个小区都建立有物业和保安管的,小区业主不能够自己造停车位和画停车位的油物业和保安画,包过小区设卡和停车收费也是油物业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的,也是为了小区不出现乱停乱放保障道路畅通。

九、小区停车位最佳方案?

小区固定停车场(1号、3号、4号、6号)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另外601—603号楼前西段停车位划入3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614—616号楼前停车位划入4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

地面车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续2007年的分配方案,同时为了固定停车场停车有序,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智能刷卡系统,一车一位,刷卡进入。

十、小区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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