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公房分列租赁户名?
很感谢邀请,但我不是这个行业呢,不懂您的问题,我们是咔么租赁,做摄影摄像器材租赁的
二、公房是永久租赁吗?
不是。有的是使用权,同时还有承租权和占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居住使用,只享有承租、使用和占有权,而不享有交易、出租和处分权。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债权。可从两个方面予以佐证。第一是从法律规定的权义方面,第二是从不动产租赁的立法方面。
三、公房租赁对承租人有什么限制?公房租赁对承租?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相关知识阅读: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2013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相关知识阅读: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2013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四、上海租赁公房产权办理方法?
1、一般需要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2、需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五、苏州直管公房变更租赁人办法?
市区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直管公有住房产权人(或经产权人授权委托经营的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本规定,可以将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居住使用。
转租的直管公有住房,不得作为集体宿舍等使用。
再承租人属于外来人员的,应当取得公安机关的暂住证明。
直管公有住房的转租期限最长不超过原租赁期限。
六、上海租赁公房要买断需什么条件?
房子需要成套,就是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间,另外就是所有家庭成员同意
七、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可以操作租赁吗?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二、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可以交易吗
1、非独立成套的可以转让使用权;
2、独立成套的公房只能买断产权后再出售。
八、办公房屋租赁合同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的重要性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是在您租赁办公场所时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您和房东之间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份合同不仅有助于保护您的利益,还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合同内容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 租赁期限:合同应明确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日期。
- 租金与押金:合同应规定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逾期费用。同时,合同还应明确押金的金额以及退还条件。
- 房屋用途:合同应明确该房屋只能用作办公用途,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 维修责任:合同应规定房东和租户各自的维修责任,明确哪些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哪些由租户承担。
- 违约责任:合同应规定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合同签订
在签订办公房屋租赁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和细则。如果合同中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房东商谈并寻求法律意见。确保自己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确定无法接受的地方是否可以修改。
当您和房东对合同的所有条款达成一致后,双方应当在合同上签字并保留一份原件。签订合同时,可以邀请公证人员在场,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应确保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不含有模糊或不公平的规定。另外,还需确认房东在合同中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如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等。
合同履行
在租赁期间,您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与房东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您也需要遵守合同中规定的约定。如果有任何改动或者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与房东协商,并书面确认。
合同终止
在合同到期前,您需要提前与房东协商是否继续租赁或者搬离。如果双方决定终止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房手续,并确保房屋返回原貌。同时,您也应获得合同规定的押金退还。
法律保护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证据进行维权。如果遇到任何与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重要的是,在办公房屋租赁中,遵守合同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只有遵守合同条款,才能够避免纠纷的发生,保护自己的利益。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为您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方面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九、租赁公房变更承租人姓名要多久?
用不了多久,只要手续齐全几个工作日就办好了。一般情况下租赁公房变更承租人姓名都是原承租人同住人员或夫妻或子女,当原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人员需变更租赁公房承租人姓名,这种情况下只要带上有关手续证件并且齐全,会很快的办好更名手续,快的几天就行了。
十、上海市公房租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的房屋租赁行为,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屋租赁应当依法纳税。
第五条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房屋租赁的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上受市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导。
本市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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