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民法典物业费减半收取的规定?

220 2024-03-19 10:52 admin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应当与业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

如果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业主要求支付。但是,在以下情况下,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减半收取物业费的要求:

1.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或者收取的服务费用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标准。

在上述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减半收取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收到业主的减半要求后,及时对物业费进行调整。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同意减半要求,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