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及相应的证据,并按法院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2
法院受理后,将原告的诉状及证据材料送达被告。
3
被告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再将被告的证据向原告送达。
4
法院择期通知双方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
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上诉,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