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实行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房屋出租房产税按照含税租金收入的12%计算交纳(按房产余值1.2%计算交纳房产税不变),2016年5月1日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房屋租金收入按照不含增值税销售 额计算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