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结计利息是指公积金个人账户在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利息计算和计入。
公积金按月结计利息,每月月初的账户余额即为结算基数,然后根据银行的利率计算这一个月的利息并计入账户。
结计利息的基本过程是:
1. 确定结算基数:根据上月月底的余额作为本月利息的结算基数。
2. 计算应计利息:根据公积金利率(例如:年固定利率3.25%)和结算基数,计算应计利息额。
3. 记录应计利息:将本月应计利息额记入公积金账户的「利息收入」项目中。
4. 累计账户余额:将本月应计利息额加到上月月底的账户余额,作为本月月底的新余额。
举个例子:
5月31日账户余额为10,000元。
6月份公积金利率为3.25%(年率),则:
结算基数为10,000元
应计利息为10,000×3.25%÷12×30=68.13元
将68.13元的利息收入记录在账户余额表中
月底余额为 10,000 + 68.13 = 10,068.13元
以上就是公积金结计利息的基本过程,希望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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