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建筑5.00元/月_平方米;
2、二类建筑为7.00元/月_平方米;
3、三类建筑8.20元/月_平方米;
4、四类建筑为9.20元/月_平方米。
*依据兰州市物价局文件规定
供热计量收费标准为:
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00元/月_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
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小区计量热价为:
1.居民住宅计量热价为47.43元/吉焦;
2.办公、教学、医院计量热价为66.41元/吉焦;
3.宾馆、饭店、招待所计量热价为77.79元/吉焦;
4.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为87.28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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