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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

282 2024-04-05 18:15 admin

一、重庆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地下室、车库(棚)、楼梯间、垃圾房、变电室、设备间、架空层、公共门厅、过道、人防工程以及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3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应当从物业管理用房中安排,其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项目总体规划,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纳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内容。

4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5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前,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器具。

二、物业管理用房规定?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三、如何查询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用房的权属问题查找起来并不难。只要到投资开发商那里把最初的房屋设计方案,所建设的房屋面积中是否已经将物业所使用的房屋面积计算到总的住宅面积当中了,如果是,那物业所使用的房屋就归全体业主所有,否则,就不是。按照目前的规定,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就已经将物业用房单独的建设出来了。

四、什么是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在实践中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等。

五、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标准?

1、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

2、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3、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4、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六、物业管理用房包括哪些?

物业管理用房是指物业公司为管理项目而必要的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工具储藏室等,还有物业后勤需要的餐厅、厨房、宿舍等。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还需要给业委会提供一间办公室。物业管理用房一般按小区建筑面积的百分比由开发商提供,各地规定各有不同,秦皇岛规定是建筑面积的0.5%,还要提供0.5%的物业经营用房。

七、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经营用房,社区管理用房区别?

1、用途不同。 社区配套用房,其用途主要是为社区住户提供饮食、娱乐、购物、文化、交流等方便的服务。物业管理用房,其用途就是物业管理、服务,及社区公共设备设施用房,比如物业办公室、小区配电室、水泵房等。

2、产权不同。 社区配套用房,虽然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但是其仍然具备独立的房产资格。社区配套用房也有业主,也有房产证,可以上市交易。物业管理用房没有独立产权,属于公共场所,其产权归属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在提供小区物业服务期间,拥有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权限,物业公司一旦撤离小区,应无条件退出所使用房屋。

3、规划要求不同 社区配套用房,在小区开发规划时就有,但没有强制的面积要求,除教育、卫生设施为强制用途以外,规划中并不对社区配套用房的具体用途做规定。社区配套用房在售出(或租赁)之后,由业主或使用人来具体安排其用途。只要符合政策要求,业主可以用于餐饮、美容美发、文化娱乐等等方面。 物业配套用房必须用于物业服务使用。除物业办公室和宿舍值班区域以外,其余的设备设施用房必须按照规划用途建设和使用。水泵房就只能用于安装水泵设备,配电室也只能用于放置配电柜,电梯机房必须用于安装电梯。 拓展资料: 社区用房又称社区公共用房,是社区居民休闲娱乐以及寻求公共服务的地方。 社区有维护社区公共用房合法权益的权力,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将其出租、出卖或收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改变用途的,需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请地区民政部门批准。地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公共用房的使用情况负有监管责任,如发现被损害现象,有权责令其停止损害。 《 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本条第1款规定由建设单位所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这一规定使得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疑问得以明确化。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用房所享有的所有权不是民法上的单一所有权,而是一种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不是为某一业主单独所有而是由全体业主共有。 (资料来源::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

八、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用房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物业管理用房是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经业主大会批准,某些建筑物用作经营,产生的收益按照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分配

2、物业管理用房在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物业营业用房在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

3、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用房除放置设备设施外,可用于:物业自身办公,物业值班室,物业员工宿舍,物业自用的库房、食堂、厨房等不能用于非物业管理用途,禁止用于对外经营。对于物业经营用房,小区所有的店面或用于经营性的房子,都可以称之为物业经营用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经营用房必须用于物业服务使用。除物业办公室和宿舍值班区域以外,其余的设备设施用房必须按照规划用途建设和使用。水泵房就只能用于安装水泵设备,配电室也只能用于放置配电柜,电梯机房必须用于安装电梯。

九、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如何计算?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规定

一、物业用房面积一般按居住面积的百分比来确定,具体比率因地因时而异。

二、以天津市为例,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项目的正常管理服务,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实施《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和业主活动。不得买卖和抵押,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一)新建物业项目按比例确定物业用房面积

1、《办法》规定,新建物业项目应当按照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确定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是指《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总建筑面积中的可出售部分。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应当按照不低于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确定物业管理用房;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照不低于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确定物业管理用房。

2、多层住宅小区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高层住宅小区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配备独立的物业管理用房或者配置在公建楼内。高层住宅小区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且物业管理用房设置在高层住宅内的,应当设置独立的使用通道。

3、住宅小区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根据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布局。

(二)物业用房不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独立测量、计算面积,其面积不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并在《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中标注“物业管理用房”字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得包括经过规划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的物业管理用房。

2、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可以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查询物业管理用房权属登记信息。分期建设的项目,物业管理用房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为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并书面告知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3、物业管理用房日常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十、学校物业管理物业用房规定?

学校物业管理物业用房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参与学校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是XX市注册的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并持有国家贰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进驻学校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员工必须统一着装,身体健康,仪表端庄。二、物业管理公司职责(一)安全保卫负责学校范围内及大门周边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秩序工作。实行24小时安全防范巡视,对辖区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外围治安情况监控。24小时对人员出入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

在学生上、放学时间,大门岗增设1-2名人员,做好学生进出校门秩序维护工作,对迟到学生情况协助学校做好登记。

对校园内机动巡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不法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管理负责校园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三)消防管理负责校园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校园内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

落实消防责任人,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灭火器材、喷淋、消防栓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检查校园内所有灭火器材的有效期和数量,并负责及时更换、补充。

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时报修。

(四)卫生保洁提供校园内的保洁服务,包括公共外围、走廊、楼梯、大堂、会议室、办公室、功能室、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除“四害”等,含物料:保洁工具、清洁剂、垃圾袋等。

(五)绿化养护负责校园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包括浇水、排水、修剪、施肥、松土、除杂、杀虫、肥料、药品、工具等),确保校园美观。

定期对室内绿植物进行施肥、淋水及清洁,确保的绿色植物有强劲的生命力。

协助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绿化美化工作。

(六)安排一名主任在校负责协调后勤管理工作。三、学校职责(一)学校提供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值班室和值班人的临时住宿用房。

(二)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支持物业管理公司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

四)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学期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

(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和移交相关的物业资料,并在物业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对物业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合理化改进建议及相关物业管理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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